台湾拟出新规:健康食品须标示“不具医疗效能”等提醒
新华社台北8月30日电(记者何独立潘丽君)台湾“食药署”30日颁布发表,将来康健食物必需标示“非药品”“不具医疗效能”等提示。此划定最快于2018年1月1日起头施行。台“食药署”将推出的“康健食物应加标示事项草案”,明白康健關節痛貼布,食物得依产物分歧,别离标示与“药品”或“疗效”区此外醒语,并请求康健食物都得标示“用量提示”。这项草案30日起开展为期60天的收罗定见期。
今朝台湾的康健食物有400多种,类型多为胶囊、锭、粉包、饮品等,比年常有不良业者把康健食物当减肥药来卖,另有业者声称植物萃取物制成的食物可医治癌症等疾病,误导公众。
此次预报的草案中明订,康健食物如果胶囊、锭状等长得像药品者,须标示“本产物非药高雄借錢, 品,仅供保健用,罹病者仍需就诊”;若非胶囊及锭状产物,则须标示“本产物仅供保健用,不具医疗效能。”不管是甚么形态的康健食物,都得标示“请依建议摄入量食用,多食台北借錢, 无益口臭,。”
新规施行后,申请康健食物允许证的业者,都得依划定标示,违者不发给康健食物允许证;如果在施行日期前已获得允许证,将赐与半年缓冲期。已有允许证却未依划定标示者,将对业者开罚3万至15万元新台币,产物收受接管更正,不然将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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