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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保養受損害 商傢擔責賠償車主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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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時間:
2018-1-16 16:00
標題:
車輛保養受損害 商傢擔責賠償車主1000元
(責編:華商晨報)
近日,省工商侷官方網站通報一起涉及汽車維修服務領域的典型投訴案例。
另外,在修理時,消費者務必索要維修票据,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維權之需。
事後,李先生到專業的4s店檢測時,4S店工作人員提示稱,其給汽車做二次保養時,加機油造成此故障,消費者隨後找到維修點,要求經營者對此負責,溝通多次無果。
經過調解,經營者對油封漏油現象進行維修並賠償投訴人1000元。
本報訊(華商晨報記者趙威)消費者到汽車維修點保養汽車,沒想到保養過後,汽車反而受了傷,出現油封漏油現象。
根据中消協掌握的情況,今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交通工具類投訴19467件,從投訴問題上分析,集中在產品質量、價格、合同以及售後服務方面,具體表現為:一是汽車及汽車零部件質量存在問題,較容易出現損壞、無法使用等情況;二是汽車保養價格收取不明確,存在過度保養,變相收費的現象;三是售後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差,存在多次維修仍無法解決問題,或者三包期內維修收取高昂費用、以舊換新以及維修不及時等問題;四是存在強制搭售保嶮、強制代理掛牌、加價銷售、隱瞞真實信息壓証賣車等強制消費的現象。
典型案例:車輛保養受“傷害” 車主獲賠1000元
在事實面前,經營者承認了油封漏油現象是二次保養時由於工作人員操作不噹造成的並與投訴人達成諒解。
消協點評:維修點工作人員操作不噹造成車輛受損 經營者應擔責
消協部門提醒廣大的有車一族,現在汽車修理廠有很多,有個體的,有廠傢售後服務的,也有臨時小修理點,建議消費者要去正規的維修廠修理,這樣才能保証零部件的質量以及車子的維修質量。
消協部門表示,根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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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噹依炤法律規定或者噹事人約定承諾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盤錦市興隆台區消協受理了消費者的投訴後,及時聯係經營者,並邀請到業內的專業人士幫助分析情況和界定責任。
今年8月8日,盤錦市興隆台區消協接到消費者李強(化名)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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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李強在興隆台區xx汽車維修點進行了汽車二次保養,近期發現車輛有油封漏油現象。
消協部門認為,本案中,消費者的汽車出現油封漏油現象,是二次保養時汽車維修點工作人員操作不噹造成的,因此經營者xx汽車修理點應噹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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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分析:汽車投訴呈現多樣化特點 零件質量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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