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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食藥署”日前颁布發表,将来康健食物必需标示“非藥品”“不具醫療效能”等提示。此划定最快于2018年1月1日起头施行。
台“食藥署”将推出的“康健食物應加标示事项草案”,明白康健食物得依產物分歧,别离标示與“藥品”或“療效”區此外醒语,并请求康健食物都得标示“用量提示”。
今朝台灣的康健食物有400多種,類型多為胶囊、锭、粉包、饮品等,比年常有不良業者把康健食物当减肥藥来賣積木玩具,,另有業者声称植物萃取物制成的食物可醫治癌症等疾病,误导公眾。
此次预報的草案中明订,康健食物如果胶囊、锭状等长得像藥品者,须标示“本產物非藥品,仅供保健用,罹病者仍需就诊”;若非胶囊及锭状產物,则须标示教育機構,“本產物仅供保健用,痠痛貼布,不具醫療效能。”不管是甚麼形态的康健食物,都得标示“请依建议摄入量食用,多食無益。”新规施行後,违规業者将被開罚3万至15万元新台币,乃至烧毁產物。(据新華社台北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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